您好!为了确保患者能够顺利办理入院手续,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祝您早日康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予以配合。
一、 门诊就诊患者入院流程
二、办理入院及结算手续需出示以下证件
1、患者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证明;
2、非自愿住院治疗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必须有监护人(或监护人授权的代理人)陪同,协助办理。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由监护人授权的代理的须出具监护人签字的委托书和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单位或公安机关送诊的,送诊人应出示单位公函、身份证或警官证;
3、门诊签署完备的入院通知书(告知书)和通知单。
4、住院患者必须预交足额住院和伙食押金;支付方式:微信、刷银行卡、现金均可。
5、在办理出院结算时必须携带并交回预交押金收据,以便退费,否则无法办理。
三、患者住院时严禁携带以下“危险物品”进入病区
1、尖锐易碎物品:刀、剪、针、钥匙、铅笔、玻璃器皿(含玻璃镜片)、金属容器等;
2、长绳类:皮带、鞋带、线、高筒袜、长毛巾、大手帕、围巾、带钢圈的胸罩、浴花等;
3、食品类:带皮的各类干果,糖果(如水果糖、棒棒糖),西瓜,榴莲,蛋类,果冻,易腐坏变质的熟食,带骨头的食品,酒精,咖啡,可乐,茶等刺激性饮料;
4、各类药物,如患者有必需服用药物,向医生说明,请准备未开封、完整包装,交由护士保管;
5、易燃易爆类:火柴、打火机、充电宝等;
6、贵重物品:存折、首饰、现金等;
7、其他类:大衣、外裤、手表、皮鞋,隐形眼镜等。